江门市博士后研究人员创新实践推荐
孕育32名院士的广东江门,是全国文明城市、粤港澳大湾区西翼枢纽门户城市,现正面向境内外引进一批博士后参与我市产业发展整体规划、重大科技项目落实和重点工程难点攻关等工作,条件成熟的可调任为公务员,或安排到与其专业对口的高等院校、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进一步优化我市党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结构,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一、实践岗位
根据江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产业布局安排,提出博士后创新实践需求共计21个类别(具体需求见附件1)。
二、实践时间
脱产实践时间为3-12个月,具体实践时间和实践形式可视课题研究和工作情况由市人才工作局商实践单位与博士后确定。
三、实践人选条件
创新实践工作引进的博士后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广东省博士工作站或海外博士后工作站的在站或已出站的博士后人员,同时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或经教育部认证的境外留学博士。
(二)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坚决拥护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创新意识强,思想作风端正。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志愿投身地方经济社会建设事业。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43岁,身心健康。
(四)所学专业与实践岗位需求匹配。
担任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优先。
四、报名与遴选
1.申请者填写《博士后研究人员创新实践推荐表》(附件2),请博士后合作导师签字(已出站的不需要)、设站(工作)单位博士后主管部门盖章,并以所在博士后工作站或工作单位的名义出具《博士后研究人员创新实践推荐函》(具体模板见附件3),于10月10日前将电子版和盖章纸质版扫描件发送电子邮件至江门市人才工作局(注:电子邮件标题格式为“实践+姓名+工作单位+创新实践类别+需求表中的岗位序号”)。
2.江门市按照事业为上、以事择人、人岗相似的原则,遴选博士后实践对象。
五、其他
1.确定博士后实践对象后,全国博士后创新(江门)示范中心(下称“示范中心”)、博士后实践对象、博士后所在设站(工作)单位三方签订实践协议。
2. 博士后实践对象按照每人每月15000元的标准逐月发放生活补贴,享受市民待遇、居留许可、换领驾照、人才落户、社会保险、子女入学、配偶就业、医疗保健、人才驿站、人才公寓等待遇。
3.本批次实践对象将于11月到岗服务。
4.详情请登录http://www.jiangmen.gov.cn/了解广东江门市有关情况。
(联系人:方博宇,联系电话:0750-3273526)
附件:1.广东省江门市2019年博士后研究人员创新实践需求表
2.博士后研究人员创新实践推荐表
3.博士后研究人员创新实践推荐函
江门市人才工作局
2019年9月12日